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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大幕已启 南方电网表态将配合推进改革
1970年01月01日 08:00 变压器产业网

  在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强化输配电价改革的要求发布后,国内两家电网企业之一的南方电网对外公布消息称,“输配电价改革事关全局”,公司将“积极配合国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8月26日,南方电网召开的“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工作会议暨公司电价改革工作组次会议”称,今年以来,公司“积极配合国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加强向国家发改委、省区政府的汇报沟通,主动研究和反映企业意见建议,为改革政策研究制定建言献策,为改革试点推进争取良好外部环境”。

  在国家启动电价改革后,除深圳、蒙西外,发改委已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5个省级电网,包括《关于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在内的五大关键性配套文件也正在征求意见,后续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将进行综合试点。其中,云南、深圳、贵州都在南方电网的经营范围内。

  南方电网表示,今年以来已经在积极配合实施煤电价格联动,争取疏导电价矛盾,同时在国家启动电价改革后,南方电网已经在推进广东、贵州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主动搭建沟通平台,推进西电东送交易价格谈判协商。目前试点单位成本监审、改革方案制定各项工作正平稳有序展开。

  下一步,南方电网将结合国家发改委关于电网企业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测算,组织研究输配电价改革形势下的电价交叉补贴、跨省输电价格传导、辅助服务定价,以及电网规划投资、有效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归集等重点问题,促进电网可持续发展。

  电价交叉补贴是目前中国电改备受关注的事项之一。交叉补贴是利用盈利领域(工商业用电以及发达地区)的收益来补贴非盈利领域(居民、农业用电以及贫困落后地区)。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曾撰文称,一直以来,社会普遍认为交叉补贴是能够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但由经济学分析可以看出,取消交叉补贴不仅能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更能够进一步改善民生。交叉补贴机制的改革,也应当成为电价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且在改革政策设计时,应当做到“既不保守、也不冒进”。

  南方电网总会计师李文中在上述会上称,深圳电价改革试点相关经验和做法得到国家层面采纳推广。针对南方电网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李文中称,“输配电价改革事关全局,影响面大,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平稳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公布的《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指出,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的模式。推动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正式启动国内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上述通知明确,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这样做的目的是,在深圳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南方电网方面已经多次表态要配合此项改革的工作。比如,8月12日召开的南方电网党组会议就宣称,要“充分挖掘巡视成果,剑指问题、倒逼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等改革试点工作”。

  南方电网董事长赵建国也在7月份的公司半年会上称,当前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保持推进改革的定力。

  为了推动电力体制的改革,国家能源局近在京召开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启动会,覆盖6地区的2015年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全面展开。此项监管旨在规范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行为,促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

  国家能源局称,通过专项监管,摸清电网企业资产状况,输配电成本支出范围和构成、成本归集方式、成本管理政策等内容,全面、深入了解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信息,有利于建立健全电网企业成本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独立的输配电价格机制建立,促进电力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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